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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者:财鬼 | 评论[2] | 点击[96]
近来网上有不少人关心起了王石先生,好像他出风头来自于下面一段话:
“对捐出的款项超过1000万的企业,我当然表示敬佩。但做为董事长,我认为:万科捐出的200万是合适的。这不仅是董事会授权的最大单项捐款数额,即使授权大过这个金额,我仍认为200万是个适当的数额。中国是个灾害频发的国家,赈灾慈善活动是个常态,企业的捐赠活动应该可持续,而不成为负担。万科对集团内部慈善的募捐活动中,有条提示:每次募捐,普通员工的捐款以10元为限。其意就是不要慈善成为负担。”(引自茶艺居《王石先生的逻辑矛盾和出口伤人》http://bbs.tiexue.net/post_2797929_1.html) 对于万科集团的捐赠数额,我不作评论。 倒是其中提到的“限捐10元”,是一件颇有意思的事情。 下面就此谈一谈: 一、“限捐”对于王石其人的利弊得失 如果“限捐”,会怎么样呢?事实摆在眼前:王石成了过街老鼠,人人喊打。他由此得到一分钱好处没有?没有。他个人因此节省了捐款没有?不知道。 可如果他不“限捐”呢?他们集团公司固然可以募得更多的钱款,于他们公司的名声显然更有利。多捐的钱都是员工出的,员工也是自愿,不会埋怨公司。 总之,我们现在看来,他提出的“限捐10元”并不是为了自己牟利。 “限捐”不是为了自己,估计他就是在为他的员工们考虑了。也许他的考虑有些不对,有些片面,对此,我们也许应当多一点宽容。 二、“限捐10元”、“限捐0元”与“不组织募捐” 公司内部“限捐10元”已经引得如此骂名,那么他如果说公司内部“限捐0元”呢?岂不是更要被骂得体无完肤? 可是,如果公司不组织募捐呢?如果公司说:“公司号召大家通过红十字会捐款。”而自己不组织募捐,应该没有人骂吧! 然而,这与“公司内部限捐0元”,“并号召大家通过红十字会捐款”,并无实质上的区别。“限捐0元”不就是“不组织募捐”的另一种说法吗? 于是,我们看到,事实上,“限捐10元”与“不组织募捐”的区别仅仅只是10元钱而已。 如果“不组织募捐”不应该大骂,那么对于“限捐10元”,我们是不是也应该宽容? 三、其公司是否有权“限捐” 首先要看募捐组织者的地位。一般的募捐组织者不是代表灾区人民接受捐赠的,灾区人民也没有授权他们来代表。所以说,募捐组织者只是提供一个渠道,帮助捐赠者把捐助的钱款集中起来送往灾区。 如果民政部门限捐,肯定是说不过去的,因为民政部门有义务为所有的捐赠提供渠道,而且这应该是一个无限制的渠道。 而其他的募捐组织者呢? 比如说,我们自发为贫困儿童募捐,有人捐来一辆卡车,我们是否可以拒绝接受这辆卡车?或者是我们必需收下这辆卡车,并想方设法把这辆卡车送到贫困儿童手中呢? 显然,我们可以拒收这辆卡车,因为我们没有义务提供一个无限的渠道,我们只是承诺提供一个有限的渠道。 那么,这个“有限”的渠道的限度由谁来决定呢?由广大网友投票表决?显然不现实。那么,这就应该由募捐组织者自己决定了。募捐组织者从法律上的义务就是把自己接收的捐赠转交给被捐赠者。而无条件地接收别人的捐赠不是募捐组织者的义务。 也就是说,募捐组织者有权限制他人通过自己进行的募捐。 同样,万科公司作为自发的募捐组织者,他们也有权在自己组织的募捐中,有限地接收他人的捐赠。 四、10元以上现场募捐的市场需求 现在的我们,有着网络、银行、短信等高效率低成本的募捐渠道。为什么还有各种各样的团体,如学校、机关、公司,组织着各种各样的现场募捐活动呢?为什么大家还都那么踊跃地参加这样的现场募捐活动呢? 对于募捐组织者来说,组织了募捐,自己觉得为灾区作了一份贡献,心里会好受一些。而如果一个单位组织募捐,最后统一捐出,可以为单位赢得名誉。对于捐赠者来说,现场募捐是被别人看在眼里的,在为灾区作贡献的同时,还满足了个人小小的虚荣心。 可是,在众目睽睽之下,捐出10元人民币,显然无法给自己提供足够的荣誉感。而钱已经捐出去了。就像面前有价值1000元的美味佳肴,自己出1块钱,只是闻了一闻香味,难免心有不甘。想起来,不去闻反而更好受一些。 从这个角度上来讲,万科公司对自己组织的募捐活动“限捐10元”,没有考虑到捐赠者的心理和情感需求,会使募捐起不到其他现场募捐所起的某些作用(比如说提供道德满足感),给人画蛇添足的感觉。 最后声明,本文仅就“限捐”一事发表评论,无意评价王石其人与万科集团。 本文内容于 2008-5-21 18:13:53 被财鬼编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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